中華民國96年1月10日第一次圖書館主管會報訂定
中華民國100年11月10日第二十四次圖書館主管會報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113年03月22日第二次圖書館主管會議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113年08月07日第四次圖書館主管會議修訂通過
中華民國113年10月14日第二次圖書館主管會議修訂通過
一、本收費標準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場地管理使用暨收費辦法」訂定。
二、場地借用須支付場地使用費、清潔費及保證金。場地使用費收費範圍包括場地之基本燈光及空調設備,如需其他器材,借用單位須自備。
三、國定假日、校定假日及星期例假日之晚間時段不接受申請;星期例假日之上午及下午時段則依表列收費標準加收50%費用。
四、校內單位及身心障礙團體借用,場地使用費以60%計算,學生社團借用,場地使用費以30%計算。學生社團借用二樓閱讀窩免收費用。
五、保證金金額以場地使用費50%計算;校內單位及學生社團得免收保證金。
六、活動結束後,須俟場地清潔完畢及各項破壞之設備復原後,再退還場地保證金。
七、各場地禁止吸煙。垃圾須依資源回收標準實施垃圾分類。若借用單位未依規定致使本館受罰,其罰金由借用單位自行負責。
八、各場地未經本館同意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入內。
九、停車管理費請另依「國立中興大學校園汽車機車停車收費要點」辦理。。
十、圖書館場地收費標準如下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