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配合教育部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,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及照顧弱勢學生之措施,凡本校專兼任教師均可視課程需要,開列授課之教科書清單,由本館辦理圖書採購相關作業,提供修習該課程之學生參閱。
(一) 96年6月23日教育部台高(四)字第0960094102號函辦理。
(二) 說明:
(一) 資料開列:本校專兼任教師。
(二)資料借閱:本校教職員工生。
(一) 紙本資源陳列區:本館依據教師提供教科書清單採購入館,將入庫至各樓層書庫。
(二) 視聽媒體陳列區:本館多媒體中心。
(一) 教師授課課程教科書視為一般圖書流通(借期14天,不提供續借服務),供全校師生借閱使用。
(二) 若有遺失或毀損時,依「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賠償暨違規處理辦法」辦理。